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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上海民政局可以办离婚吗 办离婚可以随便一个民政局办理吗

2020-04-24 / 阅读量:644次 / 认证作者: 汨汨

       外地人在上海民政局可以办离婚吗?我们在结婚之前,家里人肯定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远嫁。怕自己的孩子过的不幸福。那么远嫁的朋友办离婚可以随便一个民政局办理吗?

外地人在上海民政局可以办离婚吗

  一、外地人在上海民政局可以办离婚吗 办离婚可以随便一个民政局办理吗

  诉讼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不可以。协议离婚由双方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的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离婚可以随便一个民政局办理吗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办离婚可以随便一个民政局办理吗

  夫妻相处中不要随随便便把离婚放在嘴边,也许你是着的开玩笑,但是久而久之,会累的。希望我带来的外地人在上海民政局可以办离婚吗,办离婚可以随便一个民政局办理吗的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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