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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程序和补办结婚程序

2017-12-06 / 阅读量:3470次 / 认证作者: 馨馨

结婚登记要准备的证件: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这是结婚登记中较重要的证件。

2.出示本人目前无配偶的单身证明。

3.需要夫妻双方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这个可以在结婚登记处当场拍摄。这这里小编还告诉大家奉上结婚登记相关事宜

接下来就是结婚登记程序:

1.需要结婚登记的两人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结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申请。

2.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需要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结婚登记机关对根据当事人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十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补办结婚证手续:补办条件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或当事人在本辖区办理过婚姻登记且有档案可查的;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5、当事人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

6、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补办结婚证手续:补办材料

1、提交结婚证档案

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三张2寸近期合影免冠照片

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当事人离婚或已经丧偶的不予补发)。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补领结婚手续,颁发补领结婚证。

本文内容由蜜匠婚礼小编从网络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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