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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送婆婆到法院告自己 案后进行一年多的回访

2017-10-28 / 阅读量:3421次 / 认证作者: 馨馨

自古有一句话就是清官难断家务事。特别在人口众多的中国,较近在彭州丹景山镇有一位就有位儿媳送婆婆到法院告自己。相信很多人都会想这莫不是在开玩笑?蜜匠婚礼小编就整理这个事情是如何发生,一起来和大家分享下吧。

在去年,一对丹景山镇夫妻出了一次名。被家里102老母亲告上了丹景山法庭,媳妇担心旅途遥远母亲不安全。就骑着三轮车送婆婆到法院告自己。这位老母亲是为什么要告自己儿子儿媳呢?

原来老人叫李楠。历来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一家一个月。大儿子今年83岁,小儿子黄衫今年62岁。去年5月,因为搬迁安置房子时,老人应得的那一部分划到了小儿子一起,这件事让两兄弟闹了不愉快。

之后,在彭州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的调解下,双方消除误会,母亲撤诉。但此事并未完结,家事审判团队随即启动案后跟踪回访程序,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调查两夫妻有没有孝顺老母。由于见大儿子迟迟没来接她。她突然告媳妇,“你们两兄弟我谁也不跟了,我要把你们都告了。”说完,她就独自往丹景山法庭走。

那天还下着雨,所以儿媳送婆婆到法院告自己完全是为了婆婆安全考虑。到了法院,祝增巧所在的家事审判接待了李楠。“这种赡养纠纷,我们都很重视,不是一敲法槌就能解决的。”祝增巧说,他们对此事做了详细了解,又叫来当地村委会进行调解。没几天,老人气消了,主动撤诉了,小儿子黄衫一家也承诺,愿意一直赡养老人。

但是由于国家法律规定,随着离婚率不断增长,未成年人的教育与抚养、妇女权益保护、老年人赡养等社会问题频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家庭纠纷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极端刑事案件,对社会治安带来严峻挑战。

因此,加强家事审判工作,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所以各试点法院应积极探索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与民政、妇联、社区服务等部门创建了形式多样的合作方式,建立健全家事案件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诉前调解、案后回访等制度。所以事后一年多时间里法院都会派人进行调查丹景山镇夫妻有没有好好履行赡养责任。

原来儿媳送好婆婆到法院告自己,只是处于安全考虑老人。不过小编看来,小儿子既然多得了安置费那么比大儿子多赡养老人是应该的。但是大儿子也不能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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